河南:加强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
12月5日,记者获悉,省卫健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鼓励综合西医医院开展学习中医试点工作,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能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根据通知,全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对象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在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工作需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同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者等4类符合条件的非中医类别医师,经省卫健委核实后无需参加培训。
目前,在我国医学教育中,中医相关专业在大学阶段的专业课程中,中医类课程占六成、西医类课程占四成,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中西医知识占三成。“在执业能力上,中医医师熟练掌握很多西医知识和技能;但西医的院校教育中,中医课程占比很少,西医医师基本不具备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业内人士表示,西医学习中医能够在临床中更好地使用中药、提高中医药使用水平,更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促进中西医结合。
据悉,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内容按照《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进行,分为一年期培训班和二年期培训班。
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考核,每年可获得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5分。其中,一年期培训班培训,非中医类别医师集中学习中医理论课程,完成7门~8门的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48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二年期以上培训班培训,非中医类别医师集中学习中医理论课程,完成不少于10门~14门的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参加培训后,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卫健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发放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证书,允许其在临床中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遴选首批“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应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有独立中医科室,具有较好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保障培训对象学习条件和待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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