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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巩 俊)近期,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与练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汪某起诉与被告高某离婚,双方结婚后矛盾慢慢增加,争吵不断,已经分居一年多,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被告同意离婚,但是对原告其他诉求持反对意见。为了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宋岗法庭便同练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调解,调解时,谢明法官与调解员将双方暂时分开,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同时分别与原被告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真实的想法。经过沟通,双方坚决离婚,但对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存在争议。谢明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一致要离婚,且不同意和好,促使和平离婚不妨是一种较好解决方案,便再就双方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用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婚生长子由汪某抚养,婚生次子由高某抚养。调解后谢明法官提醒当事人:“通过我们共同的调解,达到了消除你们之间矛盾的效果。但你们离婚或多或少会影响到你们的孩子,虽然你们分开了,可你们仍应尽到父母的义务与责任,多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常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下一步,宋岗法庭会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三调对接、三源共治”理念,与辖区乡镇调解委员会共同联合,加强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实质性地推动矛盾前置防范、前端化解,维系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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