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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公共机构节能节电倡议书

驻马店市公共机构节能节电倡议书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近期我市高温天气持续,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电力供需形势紧张。为积极应对用电高峰,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根据省、市公共机构节能节电工作有关要求,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带头做好节能节电工作,带动全社会形成节能节电良好风尚。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强化节能责任担当。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节能节电对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节约用能用电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建设节约型机关、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行动,推动落实节约用能用电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节能节电措施。  

(一)严格空调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除必要的通风换气外,空调运行期间原则上不应开窗。合理减少空调使用时间,下班前请提前一小时关闭空调,杜绝无人时照常开机使用。 

(二)合理使用灯光照明。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按需开启室内照明灯,优化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照明,坚决杜绝“无人灯”“白昼灯”“长明灯”。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三)优化使用办公设备。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有效减少待机电耗。实行电梯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低层办公场所倡导使用步行梯,减少电梯使用。

(四)推进后勤设施节电。加强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监管,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和“三无”产品。结合绿色食堂建设,合理使用电烤箱、电饼铛、冰柜、冷库、油烟机等用电设施。优化数据中心节电管理,公共机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要努力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五)严格控制景观照明。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装饰用照明,以及媒体墙、“灯光秀”等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的景观照明运行。城市景观照明日常非必要不开启,实施路灯减半亮灯措施。

三、加快节能节电改造。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贯彻落实《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积极推进市场化机制,提倡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开展节能节电改造。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先采用节电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电设施设备。加快推广风光电一体化照明、光储充一体化建筑等新型节电产品和技术,提高新能源利用比重。

四、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做节能节电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树立节能节电意识,做好工作、生产、生活场所的节能节电工作,积极带动全社会,共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缓解能源、电力供应压力,确保民生及重要单位(部位)用能用电,共同养成节能节电的良好习惯。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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