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起市中心城区发放新一轮电子消费券
4月3日起市中心城区发放新一轮电子消费券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丽丽)4月1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自4月3日起在市中心城区通过“云闪付”平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期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财政资金发放的消费券为零售通用券,包括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总额为435.7万元,面值分别为20元、40元、60元、100元。20元消费券发放30350张、40元消费券发放30000张、60元消费券发放30000张、100元消费券发放7500张,总计发放97850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每天发放87.14万元,分5天发放。消费券当天有效,逾期未核销的自动作废,资金由系统收回并滚动到第二天发放。
金融机构配套资金的使用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方案。本期中国银行信用卡消费券为零售通用券,与政府消费券活动商家一致,可与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包括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总额15万元,面值为20元。20元消费券发放7500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每天发放3万元,分5天发放。消费券“活动期间”有效,且需在活动结束前使用,消费者活动期间仅限领取、使用1张。
此次消费券申领时间和使用期限为2025年4月3日至4月7日,每天10时至22时。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驻人员均可申领(包括外地在驻人员),均可进入“云闪付”首页“政府消费券——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取消费券。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四种面值的消费券每天只可申领一种,每天均可申领。
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可在市区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等线下消费场景中的实体商家使用。领取和核销消费券时,用户需将“云闪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领取、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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