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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孔明灯成“杀手”

□朱    

 

22晚,记者分别来到驻马店世纪广场和天中广场,看到不少市民在燃放孔明灯。

据驿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任房岩介绍,我市许多农村有元宵节燃放孔明灯的传统习俗。但冬季是林区火情高发期,燃放的孔明灯极易燃烧不充分,如果落到林区,可能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23日《天中晚报》)

节日期间通过燃放孔明灯寄托心愿,已成为不少年轻人的选择。漆黑夜空中,盏盏孔明灯随风飘荡,场面温馨浪漫。但这些孔明灯却是会飞的“火球”,隐藏着诸多安全隐患。

近年来,因放孔明灯发生火灾事件的报道见诸报端,国内许多城市都以政府令的形式禁放孔明灯,我市也出台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可是,规定归规定,仍有一些人把燃放孔明灯当成祈福的手段,仍有一些摊贩售卖孔明灯赚钱。

显然,要从根本上杜绝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光靠消防部门的查处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生产、销售环节以及市民抓起。只有从“禁产”、“禁售”到“禁放”,市民自觉“拒买”、“拒放”孔明灯,才能让孔明灯彻底消失。

祈福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应该选择在孔明灯,应该选择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为了他人的利益,请禁放孔明灯,别让孔明灯成“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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