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暨金秋消费季活动
驻马店网讯(记者 曾富强 见习记者 周游)9月30日,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暨金秋消费季启动仪式举行。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加快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促进全市消费稳步增长。
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家电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家居厨卫“焕新”。其中,国家明确统一补贴标准的汽车报废、家电补贴“据实补贴、应补尽补”;汽车置换、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居厨卫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予以补贴。
1.汽车报废更新。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2万元、1.5万元。
2.家电以旧换新。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按1级、2级能效水效分别给予20%、15%的补贴。消费者购买新家电不以交旧为前提,旧家电通过既有回收体系回收。
3.汽车置换更新。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并购买新车,且完成新车上牌手续的,按购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其中,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燃油车补贴7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车补贴1.4万元、燃油车补贴1万元;2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万元、燃油车补贴1.3万元。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
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不含电动摩托车),按照每辆500元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可补贴两辆。
5.家装家居厨卫“焕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净水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淋浴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灯光、助听器、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餐椅、水槽、床、床垫、定制橱柜、面盆、浴霸、定制衣柜、门、梳妆台等26类产品,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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