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法庭观摩团来到老君庙法庭观摩“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时旋旋)1月2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市58个人民法庭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交流“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经验。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正宏、员额法官赵栋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长涛,民三庭全体人员,各县区主管院领导及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观摩。汝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伟、汝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及老君庙法庭辖区党委书记陪同观摩。
观摩团实地察看了老君庙法庭“花园式”庭院建设,审判法庭、调解中心、阅览室、党建中心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资料,县政协委员、老君庙镇乡村车间负责人、辖区老君庙镇、罗店镇党委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法庭诉源治理开展的情况和成效。
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老君庙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延伸服务触角,找准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工作连接点,将多元解纷引向深入,创新工作模式,设置了具有专业特色的“庭所”共建解纷争。老君庙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制定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掌握矛盾线索,及时开展矛盾化解。
“五老”余热促调解。尝试推行人民法庭与“五老”(老党员、老战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协会共同调处家事、邻里纠纷模式,充分利用老同志明事理、威望高、公心强的优势,有效促进家事和邻里纠纷顺利化解。
2022年以来,老君庙法庭依托上述机制平台,有效化解辖区矛盾纠纷120余起,高效、便捷、维权零成本的矛盾化解模式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同。
构筑诉前“分水岭”。在诉讼立案前,对各类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将其中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纠纷直接分流到诉前调解平台,即时开展调解。调解成功后不能及时履行的,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确认协议效力;如果调解不成功,应及时立案审理。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纠纷化解格局。自2022年以来,老君庙法庭诉前分流纠纷581件,成功调解348起,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89份,诉前调解成功率高达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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