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启动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启动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红梅 通讯员 王晋才)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企业信息公示,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市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已正式启动,报送期限为2026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报报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自身良好信用记录。
据悉,本次年报报送主体为2025年12月31日前在驻马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年报内容各有侧重,其中企业需报送通信地址、存续状态、投资设立企业、股权信息、网站网店信息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经营数据(部分经营数据可选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需报送行政许可变动、生产经营、网站网店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则需填报行政许可、生产经营、资产状况等相关信息。
在报送方式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页版(https://gsxt2.scjg.henan.gov.cn),移动端(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并公示年报。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年报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的按上述方式报送,选择不公示的需向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
为方便经营主体顺利完成报送,市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了详细的报送流程。经营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可选择三种登录方式:一是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登录需完成联络员注册);二是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的“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三是个体工商户可直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完成信息填写后保存并公示,报送完成后可通过公示系统查询年报状态,若发现信息不准确,可在6月30日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信息将同时公示。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报送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公示信息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营活动,对企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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