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来了!河南一地官宣
10月1日,从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传来消息,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住房消费、加大金融支持、提高供给质量、优化市场调控等4个方面共16条措施,旨在满足市民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在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市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购房补贴;租购住房家庭子女享有平顶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资格,并逐步实现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同城待遇,推动在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就地市民化。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在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基础上,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购买市辖各区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可提取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凭5年内的自住商品房网签备案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月供灵活、利率适宜、期限匹配的特色住房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青年群体购房门槛;在市区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享受首套房信贷政策;优化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用好用足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推动实现房地产开发融资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
在提高供给质量方面,动态调整供地规模,合理安排新增土地供应,依法依规加大存量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全面落实国家《住宅项目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建立健全“好房子”评价体系,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居住功能和环境品质;2026年1月1日起,对新出让的住宅用地,有序推进现房销售试点。
在优化市场调控方面,在城市更新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居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时,优先推行货币化补偿,鼓励通过“以购代建”方式落实安置房源;严格把控在建未售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条件有效衔接,促进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出台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健全由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协同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鼓励以国有平台或其他国有公司为主体,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地产企业因资金困难拖欠本项目建设资金而产生的“工抵房”,经预售资金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可直接将相关房源网签备案至抵扣工程款单位。
该系列措施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石龙区可参照执行或自行制定措施。
编 辑:王 聪
校 对:王 红
值班主任:钟玉芹
审 核:施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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