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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起死回生的“救赎”

□ 刘二桥

从几百人的公司负责人,一夜之间沦为“涉嫌犯罪”的羁押人员,短短一个月时间,郑某感受到了过山车般的人生。

平舆县是全国有名的“防水之乡”,一大批从事“防水”工程的民营企业家掀起了干事创业的热潮。河南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就是其中一员,该公司总投资1000余万元,市场前景良好。

2019年11月底,临近春节,正在洽谈的项目款还未到账,跟着自己奋斗一年的员工都等着领薪水回家过年,郑某看着公司账户所剩不多的余额开始发愁,公司资金链一旦断裂,后果不堪设想。郑某十分焦虑,想起长期跟自己借款的债务人吕某,拖欠自己的款项刚好能够支撑公司资金周转,郑某便向吕某索要欠款。

然而,催债多次未果。日子一天天过去,春节的脚步一天天逼近,员工的工资、企业的周转金压得郑某喘不过气,郑某决定当面要吕某给个说法。郑某再次向债务人索要欠款时,吕某拒不还款,郑某与吕某争执中发生了过激行为……郑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羁押。

一时间,企业遭受灭顶之灾,施工工程停工、合同终止、工人人心惶惶、企业发展面临困境,郑某追悔莫及。

转机出现在平舆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的一次例行谈话中。2019年12月,驻所检察人员在与郑某例行谈话中了解到郑某系一时激愤非法拘禁他人。郑某被羁押后,公司群龙无首、每况愈下、岌岌可危。眼看一个好好的企业陷入困境,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及时介入此案,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承办人在审查此案中通过调取并查阅卷宗材料,掌握了郑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2019年12月28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看守所监管民警、人民监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所在居委会负责人,依法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参与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郑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主观恶性不大,郑某回归企业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

郑某被取保候审后,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四个一百”工作机制,又先后两次到郑某的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和送法活动,并赠阅法律读本,增强其法律意识,协助企业多方筹集资金,为农民工发放工资,积极联系中断的洽谈项目,保障企业顺利签约。

近年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坚持把维护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品牌来打造,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坚持把让“企业活下来”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价值取向,贯穿办理涉企案件全过程。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既坚持法律的刚性,在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上做足功夫,又讲求方法的柔性,在维护权益、释疑解惑上多用力,努力做到“办案多用心,企业少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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