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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治行动

维护驾培市场秩序 规范驾校经营行为

我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张勇 张新成)为推进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安全源头管理,8月14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治理整顿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整顿分为五个阶段。专项治理整顿内容主要包括驾校资质审查、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强化教练员管理、规范教练车管理、驾培市场监管。驾校资质审查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校准入许可制度,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驾校,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重新复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要给予1~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不合格或者拒不整改的,要取消其经营许可。规范驾校经营行为方面,进一步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环境,全力保障驾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形成服务优良、竞争有序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驾校要按照国务院88号《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河南省道路运输局、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推进河南省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学员提供“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改变一次性收费形式和公开教练员、教练车、教练场、培训时段等信息,保障学员学习驾驶的自主选择权利。强化教练员管理方面,各驾校应当切实履行企业用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建立健全本校教练员的准入审查机制和相应管理制度。驾校应当组织对拟聘用的教练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教练员相关信息报送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教练员的相关信息录入计时培训系统,督促驾校建立“学员选教练员、学员评价教练员”制度,强化教练员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安全文明意识、汽车新技术等方面继续教育。规范教练车管理方面,驾校要进一步完善教练车管理制度,搞好车辆维护保养,保证完好的车辆技术状况,禁止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备的车辆从事教学活动。教练车应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内开展场地项目培训,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路线、时间,从事实际道路驾驶教学活动。培训必须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在学员接送途中,严禁教练员将教练车交给学员驾驶。非教练员不得驾驶教练车,驾校和教练员不得随意改变教练车的用途。驾培市场监管方面,各县区交通执法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专项整顿工作中,要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驾培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治理整顿严格落实国家驾培改革精神,以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集中清查与巡查暗访并举、规范秩序与净化市场并重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努力构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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